曹家庄坑塘整治项目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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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庄坑塘整治项目

询价函

曹家庄坑塘整治项目设在聊城高新区许营镇曹庄村工程内容有安装围栏,铺草坪,维修吊桥,维修院墙、坑塘院墙大门、拆除原有木桥现拟曹家庄坑塘整治项目进行询价,选择合格的成交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曹家庄坑塘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ZXHQ2024-017-LC

3、工程地点:聊城高新区许营镇曹庄村

4、控制价:121801.49;

注: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超出总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工期:40日历天

7、质保期:1年(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8、责任缺陷期1年(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9、质量要求:合格

10、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1、付款方式:施工期间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2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13、其他说明事项:

1)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按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施工方案,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第二名为成交人

2)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不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开工或延期开工的,如有此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询价或顺延第二名,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造成双方或第三方的损害,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成交人承担。

5)成交人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按1000元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款的3% 。采购人据此有权不支付成交人费用,已付费用成交人应无条件退还并解除合同。

二、报名条件

(一)对报价人的基本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 7月16日09:00至2024年7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聊城市高新区百利来科创小镇133幢6层

3.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简单装订;

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若法人到场,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询价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未完成招标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报价人在报价中所报的总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材料费、垃圾清运费、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和环保要求所需要的施工设备(覆盖、洒水等)及环保要求的相关措施费用、各种材料、设备、工程等的各种检测费用、风险费、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人应严格按照询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

3、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相关资料需要完善好,移交给采购单位。

、报价函要求及递交

报价人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4:30前按规定递交以下资料:

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按附件;

报价一览一起在报价一览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

“报价一览表”一式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简单装订,且密封完好,报价函按附件格式及顺序进行报价,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间:2024年7月19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高新区百利来科创小镇133幢6层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重要说明:

如因报价人操作有误或其他原因延误,后果自负。

、询价成交原则

1、最低价作为成交价,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拟定此次询价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报价相等时,由采购单位自行确定。采购单位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并不做出任何解释。

2、采购单位经考察认为报价人无能力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在询价确定成交结果或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采购任务时,将由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成交人在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成交人在询价期间或施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聊城高新区许营镇曹庄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地址:聊城高新区许营镇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866525555

                                  

 2024年7月15日

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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